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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实施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
发布日期:2018-07-16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重庆日报
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又传利好!近日,市科委、市科协联合启动实施2018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对每个予以立项的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又传利好!近日,市科委、市科协联合启动实施2018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对每个予以立项的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

 

    据介绍,该专项申报范围为在渝“两院”院士(含按照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享受重庆市一类人才待遇的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或与在渝院士开展合作的市内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分为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两个类别。

 

    其中,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重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全市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在渝院士及团队开展原始创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重点突出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及生态环保、人口健康、交通城建、公共安全、农业农村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开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和标准的研发攻关。

 

    据了解,牵头在渝院士需依托所在单位或与之开展合作的市内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每个在渝院士所在单位或与之开展合作的市内企事业单位限定申报1个项目。对每个予以立项的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项目,该专项将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原则上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类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需要提醒的是,牵头在渝院士应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参与人,院士本人需在申报书上签章确认。”市科委相关负责人称,如果院士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指定项目主要参与人担任,但院士本人必须为项目参与人。已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进站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的,不得申报该项目。

 

    有意申报者,可通过“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xmgl.cstc.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截至6月7日18时。另外,网上申报完成后,还需在6月8日之前将纸质申报书报送至重庆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详情还可登录市科委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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