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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
发布日期:2019-01-11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黑龙江日
记者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近日出台。按照《措施》,今年黑龙江设立创业专项资金1亿元,对在创业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载体建设、实施创业专项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予以奖补。

    据黑龙江日报1月8日消息,记者7日从省人社厅获悉,《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近日出台。按照《措施》,今年黑龙江设立创业专项资金1亿元,对在创业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载体建设、实施创业专项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予以奖补。

 

    《措施》提出,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推动奖补政策落到实处,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等单位,用于其工作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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