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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20条含金新政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发布日期:2019-08-29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河南省政府网站
开封市人社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就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新出台20条政策措施。

    8月26日,记者从开封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开封市人社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财政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就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新出台20条政策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加大培训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提升就业能力;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拓宽就业渠道;加大助企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创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等4个方面,共计20条。

 

    按照这些政策,开封市将对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贫困劳动力参加定点机构集中培训(包括实习)的,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30元的生活费补贴。鼓励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对全市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免除学费,为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鼓励贫困家庭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在县外实现转移就业,可按规定享受省内每人300元、省外每人500元的转移就业交通费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并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每年评选一批吸纳贫困劳动力20人以上市级示范性就业扶贫基地,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

 

    强化示范带动。每年评选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达到省、市级标准的,分别给予相应的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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