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孵化器! 登录 注册 +我们微信 |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新闻
  • 新闻
  • 政策
  • 技术
  • 创业
  • 孵化器
  • 企业
  • 项目
  • 专利
  • 协会
  • 金融
  • 中介
当前位置:中国孵化器网 > 新闻动态 > 招商动态 >  正文
海南拟扶建创业孵化基地 可享房租补贴等政策
发布日期:2013-11-28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海南日报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鼓励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以及协助孵化企业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有关代理服务。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25日共同印发了《海南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将采取“政府引导扶持、市场机制运作”扶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将为孵化企业提供创业场地和基本办公条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鼓励创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以及协助孵化企业办理开业手续,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有关代理服务。 

  基地内企业不少于15家 

  据了解,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主体,须是经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和财务等管理制度,有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孵化基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场地须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在使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场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应免费提供或使用成本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基地内在孵企业一般不少于15家,基地要制定明确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应的评审程序。基地应设立专门的服务区域,配置相应的服务设施和人员,建立完善的创业孵化台账和政策落实台账。 

  孵化基地享受扶持政策 

  据介绍,对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基地建设规模和吸纳创业就业情况,同级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或分年度房租补贴、基本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资金扶持,扶持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对其使用管理负责。对发展前景良好、示范作用突出的创业孵化基地,推荐申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 

  创业孵化基地内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具体贷款额度和贴息办法按现行政策执行。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有关规定减免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图片新闻推荐
“创新创业”五问
深圳南山,一家孵化器举办活动。活动开场了,却没有...[详情]
深圳宝安区六大园
深圳宝安区推进实施“科技桃花源”战略,制定建设标...[详情]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五大创业中心,一是以北京、天津...[详情]
2016年全球创新指
2016年全球创新指数8月15日在瑞士日内瓦发布,该指...[详情]
国务院确定首批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