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获悉,根据《南京市紫金科技创业人才特别社区条例(草案)》,今后建设南京科创特区,其中孵化器建筑面积不少于特别社区总建筑面积1/4。
为将特别社区建设成为宜创业宜生活的高品质休闲社区,《条例(草案)》还分别对特别社区内的科技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标准做了规定,体现了将特别社区建造成区别于传统的园区的建设要求。比如,创业苗圃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加速器建筑面积占特别社区总建筑面积1/2;人才公寓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特别社区总建筑面积1/4。(肖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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