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孵化器! 登录 注册 +我们微信 |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新闻
  • 新闻
  • 政策
  • 技术
  • 创业
  • 孵化器
  • 企业
  • 项目
  • 专利
  • 协会
  • 金融
  • 中介
当前位置:中国孵化器网 > 新闻动态 > 创业政策 >  正文
科技部发布工作指引 推动众创空间科学发展
发布日期:2015-09-21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近日,科技部发布《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众创空间功能定位、建设原则、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指导和推动地方科学构建众创空间,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

    近日,科技部发布《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众创空间功能定位、建设原则、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指导和推动地方科学构建众创空间,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以创业带动就业。

 

    “这是一份从具体管理操作层面指导各地科学发展众创空间的文件,主要回答了众创空间是什么、哪里建、谁来建、怎么建这4个问题。”科技部火炬中心孵化器管理处处长陈晴表示,因为众创空间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所以该工作指引并没有像《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文件一样用硬性指标固化硬件条件、载体面积以及企业数量等概念,而是重点突出了服务功能和主要特征这两部分内容,鼓励社会各界以开放的心态积极探索发展众创空间。

 

    从管理操作层面指导发展

 

    在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提高、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教育的发展,我国各地陆续涌现出以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创客空间、亚杰商会等为代表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它们在当前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2014年12月,科技部总结各地经验,提炼出“众创空间”概念,指出以构建众创空间为载体,整合资源,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引擎;2015年1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众创空间走入公众视野;2105年3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众创空间被广泛关注并得到快速发展。

 

    3月2日,科技部第一时间召开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电视电话会议,各地也纷纷以建设众创空间为突破口,聚集各类创新要素和资源,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系统。3月23日,北京市召开促进众创空间建设推进会,为创客空间、创客总部、京西创业公社等11家众创空间授牌,并授予中关村创业大街“北京市众创空间集聚区”称号。3月29日,上海创客中心同90多家科技创业服务组织共同发起成立国内首个区域性众创空间联盟。随后,广州、杭州和成都等地也都相继成立了众创空间联盟。各地还陆续设立专项资金,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

 

    “近期,国务院确立了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科技部等25个部门与单位组成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部门任务分工,科技部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发展众创空间。”陈晴表示,在此之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界定众创空间内涵、功能与定位、发展方向的文件。“我们在组织调研的过程中也发现,全国各地资源禀赋不同,创新创业氛围也不同,如何结合当地实际打造众创空间是摆在很多地方管理者与创业服务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此,科技部组织多名孵化器管理者、专家和行业资深人士进行深入讨论,经过多方论证、几易其稿,最终制定了该工作指引,从目的意义、基本原则、主要特征、建设条件、服务功能、保障措施等六方面为发展众创空间提供科学指引。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 实现百花齐放

 

    “这是一份业内期待已久的文件。”陈晴表示,众创空间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不像《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等文件那样细致。它既没有细化的指标,也不过于强调硬件条件,更不从数量上鼓励大发展,它的重点是明确众创空间的服务功能和主要特征,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百花齐放。

 

    在服务功能上,《工作指引》强调发展众创空间要通过便利化、全方位、高质量的创业服务,让更多人参与创新创业,让更多人能够实现成功创业。具体而言,众创空间的服务功能包括集聚创新创业者、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强化创业融资服务、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建立创业导师队伍、举办创新创业活动、链接国际创新资源、集成落实创业政策等。

 

    “就本质而言,众创空间是主要服务早期创业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是新时期我国科技创业孵化体系的再创新,是创业孵化服务链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众创空间既具备创业孵化载体的一般特点,也具有鲜明的自身特征,包括低成本服务、便利化条件、全要素融合、开放式平台等。”陈晴表示,与传统孵化器相比,众创空间更加注重专业功能服务。由此,该工作指引提出众创空间要积极利用众包、众筹、众扶等手段,强化服务功能,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资本化途径、网络化支撑、集成化应用和国际化链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构建可持续的商业化发展模式。

 

    此外,《工作指引》也提出各地根据本地产业特点和自身优势,构建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众创空间,努力形成特色和品牌。不断总结各种类型众创空间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制定和完善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和措施。“当前,许多地方一提及建设众创空间就是建设创业咖啡与创客空间。事实上,众创空间并非只有这两种模式,各地要深入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和创业环境,因地制宜探索更多形态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陈晴表示。

 

    鼓励备案批复纳入“国家队”体系

 

    此次《工作指引》也提出,研究开展对众创空间的评估,把创业服务能力、服务创业者数量、初创企业存活率等作为重要的评估指标。将符合条件、运行良好的众创空间经备案后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各地科技管理部门要扎实开展对众创空间的统计监测工作,定期将情况汇总上报科技部,为进一步指导和推动众创空间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天津、吉林、江苏、安徽、河南、四川、贵州、杭州、青岛、武汉的122家众创空间经备案批复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我们也希望未来更多地方政府和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将众创空间建设情况上报科技部,推动更多众创空间经备案批复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服务体系。”陈晴表示。

 

    据悉,《工作指引》还提出,要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要积极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发展,出台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构建和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有条件的地方要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接入、公共软硬件、教育培训、导师服务、创业活动等费用给予适当财政补贴。积极支持众创空间参与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新挑战赛等创新创业赛事。

 

    “我们期待各地积极盘活利用政策工具、仪器设备、闲置厂房等资源,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和门槛,释放蕴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中的无穷创意和无限财富。”陈晴表示,近期,国务院决定每年要开展“全国双创活动周”,在全国主会场和其他9个分会场举行系列创新创业活动,“我相信把推动创新创业纳入国家长期工作体系将有利于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也将进一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图片新闻推荐
“创新创业”五问
深圳南山,一家孵化器举办活动。活动开场了,却没有...[详情]
深圳宝安区六大园
深圳宝安区推进实施“科技桃花源”战略,制定建设标...[详情]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
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五大创业中心,一是以北京、天津...[详情]
2016年全球创新指
2016年全球创新指数8月15日在瑞士日内瓦发布,该指...[详情]
国务院确定首批2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