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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出台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 认定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发布日期:2016-08-18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东南网
日前,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宁德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从申报宁德市级众创空间的条件、认定程序等方面给出了相关标准,以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打造宁德经济发展新引擎。据悉,新认定的众创空间

    日前,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宁德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从申报宁德市级众创空间的条件、认定程序等方面给出了相关标准,以引导和支持众创空间发展,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打造宁德经济发展新引擎。据悉,新认定的众创空间将获得资金奖励,最高5万元,并提供相关扶持政策。

 

    根据《办法》,申请认定市级众创空间,应具备以下条件:

 

    ● 在宁德注册,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

 

    ● 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众创空间不少于260平方米,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3年以上;创业工位不少于20个。

 

    ● 营管理机构配有不少于3名具有相应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服务能力的管理运营人员。

 

    ● 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数量不少于5个,入驻的创业企业和创业团队的创业项目要有明确的创业目标和计划,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已正式开展创业活动。

 

    ● 拥有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能够为在孵企业、团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政策、法律、知识产权、投融资、人力资源和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服务。

 

    ● 众创空间运营程序正规有序,指导服务及时有效,制度机制科学规范,经常组织创业者开展创业沙龙、项目路演、讲座培训等创新创业活动。

 

    相关政策

 

    经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和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在享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十条措施》等省、市政策文件的同时,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奖励3万元,省级认定的众创空间奖励5万元,省级、市级奖励不重复;对入孵创业企业、创业团队在科技项目、孵化用房补助、创新券申报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名词解释

 

    宁德市众创空间

 

    宁德市众创空间指在宁德市范围内由独立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机构运营,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和创业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创业场所和综合服务的平台。包括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新型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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