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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施“新十条”吸引外籍人才创新创业
发布日期:2016-12-13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中工网
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9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十条”,在上海“双自”区即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单位推荐,申请永久居留。审批时间也从原来6个月缩短为50个工作日。

    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9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新十条”,在上海“双自”区即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单位推荐,申请永久居留。审批时间也从原来6个月缩短为50个工作日。外籍华人如具有博士学历的,不需要推荐,就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此外,“新十条”还降低了外籍投资者申请永久居留的门槛,投资达到100万美元,并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丁斐平表示,这次“新十条”政策最大的特点在于惠及海外人才的同时,包括其配偶、子女,甚至连同外籍保姆也能获得签注上的便利。

 

    丁斐平表示,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同申请。对于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资格转换的外籍人才,允许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永久居留。

 

    7项政策支持沧商“回家”创业

 

    日前,沧州市制定出台《关于支持沧商回归创业发展的配套落实政策》,从财政、税收等7个方面支持“沧商”回家创业,到2020年实现沧商回归投资300亿元,引进总部回归企业50家。

 

    提供财政支持。财政科技资金、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将加大对沧商回归项目的支持,并重点支持实体经济项目。市(县、区)相关部门在筛选上报争取中央及省各项专项资金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上报。

 

    实施税收优惠。对沧商回归企业符合税法规定的研发费用予以加计扣除。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有关规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提供金融信贷支持。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回归企业提供软件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产品质押贷款,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企业,补贴其贷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提供用地保障。对沧商回归创业投资项目,符合省重点项目标准的,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可预留一定指标优先保障。沧商回归投资重大项目进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的,在土地供应上给予优先保障。对沧商回归投资非营利性教育、科研、体育、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等设施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租用政府投资标准化厂房的小微企业3年内给予租金优惠。

 

    提供科技创新支持。对经确认获得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工程)实验室的沧商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万元支持。沧商回归企业与“两院”院士及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认定为省级的,择优给予20万元左右的建站补助。

 

    鼓励引进人才。对被认定的省专利示范企业和获得省科学技术奖的人才及省政府认定的高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给予相应的奖励。

 

    建立奖励机制。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沧商回归企业,除享受省政府一次性50万元奖励外,市政府再奖励20万元。对被认定为著名商标、河北省名牌产品和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的沧商回归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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