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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建设创新创业平台 最高可获千万元资助
发布日期:2017-06-27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石狮围绕落实全市“人才港湾计划”,出台《关于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引进以及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予以重点奖励和支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人才政策叠加效应,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近日,石狮围绕落实全市“人才港湾计划”,出台《关于加快集聚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的引进以及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予以重点奖励和支持,充分发挥市县两级人才政策叠加效应,加快集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根据《若干措施》,石狮配套出台《石狮市高层次人才积分管理暂行规定》,建立了以企业认可和业绩贡献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积分认定标准,每年确定一批待遇指标,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奖励资助、安居补助、进修培训、子女入学等工作生活待遇。其中,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积分申请最高100万元的人才奖励金,最高可叠加享受市县两级300万元补助。

 

    在引才模式上,石狮推行“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模式,对重大创新人才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新领军人才团队,经评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项目启动资助、成果转化补助和项目经费资助。通过创新柔性引才支持措施,鼓励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携带项目的人才(团队)开展项目合作,按实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用,经评审给予最高30%的补助。

 

    石狮还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鼓励扶持行业龙头企业为人才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支持企业自主建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内部实验室、检测中心,最高予以200万元补助;支持设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和专家工作站,最高予以100万元补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市设立研究院、研究中心,最高补助1000万元。此外,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社团组织、企业等在石狮举办或承办各类学术公益活动的,给予最高30%的活动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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