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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推出十项出入境便利措施促“引智引才”
发布日期:2017-07-25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新华社
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湖北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即日起实施涉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永久居留、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及外籍留学生实习、人才口岸签等方面的十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为支持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武汉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湖北省公安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即日起实施涉及外籍高层次人才、外籍华人永久居留、入境、停留居留便利,及外籍留学生实习、人才口岸签等方面的十项出入境便利措施。

 

    据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十项便利措施具体包括:设立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直通车”,放宽外籍华人签证和居留有效期,放宽对外籍华人申请永久居留单位类别、职务级别及工作、居住时限要求,建立外籍人才市场认定机制,支持外国留学生创新创业,允许外国留学生直接就业,支持外籍青年人才进行实习活动,扩大长期居留许可申请范围,允许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多岗位兼职,扩大外籍人才办理口岸签证范围等。

 

    其中,永久居留“直通车”认定对象除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外,还包括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人才、人才计划入选者、创新创业类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以及经湖北省人才领导小组、“自贸区”办公室等推荐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同时,按照规定,符合标准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及科创企业清单内企业选聘的外籍人才,可享受口岸签证入境便利;连续两次成功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外国人,可签发长期居留许可;急需紧缺的产学研复合型外籍人才,在工作类居留许可上加注“兼职”后,可在产学研不同岗位兼职创新创业。

 

    除此之外,新规还将允许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在口岸或境内申请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在鄂进行实习活动;符合学历要求,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签发居留期不超过2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被有关单位聘雇的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可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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