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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出炉
发布日期:2018/7/6 15:32:50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高新麓谷
2018年7月5日,长沙市科技局、财政局发布《长沙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长沙市众创空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认定程序、奖励金额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2018年7月5日,长沙市科技局、财政局发布《长沙市众创空间认定和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长沙市众创空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认定程序、奖励金额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将给予30万元资金补助,对2017年(含)以后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补助(单个众创空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据了解,申请长沙市众创空间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申请单位应当是长沙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运营管理机构,运营3个月以上,在市科技局进行了众创空间备案,并按要求上报相关统计数据。要有完善的配套服务功能,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场地为租赁的,租期应在3年(含)以上),众创空间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上,入驻10个(含)以上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要为入驻创业团队和企业提供必需的办公空间和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有相应的供电、供水、消防、通信、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要有帮助企业专业化经营的能力,能提供不少于3个月免费或优惠入驻服务(包括减免租金、网络费用等),具备工商、税务、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能力,或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合作。能提供必要的研究开发、检验测试等技术平台和途径,以及免费或优惠的专业化创新、生产、销售等渠道和服务。要有完备的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培训机制,至少有3名以上创业导师(可兼职)和5名以上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服务。要有投融资服务能力,设立不少于100万元种子基金或天使基金,或与投融资机构有合作,具备对创业项目投资能力。

 

    长沙市众创空间的申请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长沙市众创空间认定申请登记表,运营报告,法人资格证明,使用场地证明,以及与高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协议,提供生产、检测、销售等合作与服务证明。创业导师名单和运营团队人员名单,开展创业培训活动证明;运营团队人员参加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或其他相关管理培训证明等,运营团队人员社保证明。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创客团队、企业入驻退出管理制度,本年度创客和团队入驻名单和协议。自有种子资金、天使基金证明,孵化资金合作协议、项目投资协议,孵化投资实例证明,路演活动证明。以及投入证明,包括建设投入、运营投入等证明材料、凭证。

 

    目前,长沙市众创空间申请认定的程序已经明确。申请认定长沙市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主体向推荐单位——所在区县(市)科技局和省级以上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由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后向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市科技局组织进行专家评审,并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择优考察,考察通过后确定拟认定名单,经市科技局党组会讨论后报分管市领导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认定为长沙市众创空间,并由市科技局统一授牌。

 

    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长沙将给予30万元资金补助,对2017年(含)以后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补助(单个众创空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此外,长沙市还将对备案的国家级、认定的省级和市级众创空间,以及市级示范众创空间和示范创客空间,每年从多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成效择优给予20-50万元的奖励。

 

    值得提醒的是,已备案的国家级众创空间、已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市级示范众创空间和示范创客空间不再进行市级众创空间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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