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0月10日,可进行2018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申报人可在市科技局网站了解申报流程,下载并填写《2018年株洲市领军人才申报表》。
符合申报条件的领军人才分为创新和创业两类,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急需引进的,可适当放宽。优先支持轨道交通、汽车、航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陶瓷、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
根据人才项目评审情况,将给予创新类领军人才20万元创新扶持资金,创业类领军人才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万元、75万元、5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领军人才扶持资金分两年等额发放,同时,领军人才享受株洲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申报创新类领军人才的应是担任企业首席专家或同等级别职务,领衔核心攻关项目的一线科研技术人才;国家和省级研发平台主要技术专家;承担省部级以上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项目的主要负责人;申报创业类领军人才的应为创业团队牵头人或主要创办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现金出资一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持股比例不少于10%。近五年未获得过市级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创办企业原则上为201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正常运行(有场地、有人员、有投入、有成果等)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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