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被认定为省级孵化器,由泉州市政府奖励50万元;对辖区内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有条件的县区市也将给予一定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根据《通知》,孵化器在孵企业也可享优惠。对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的在孵企业,允许注册资金零首付,股东在核发营业执照6个月内缴足不低于注册资本20%的出资,其余部分在2年内依法缴足。在孵企业涉及省级及以下的行政服务性收费事项一律取消,国家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按照收费标准下限收取。
据了解,为加快泉州市孵化器发展,泉州市将多措并举,促进孵化器发展:一是全方位多渠道投入,二是大力支持服务平台建设,三是鼓励合作创新创业,四是巩固提升在孵企业,五是强化投融资服务,六是提升孵化器自身建设水平。
据了解,到今年年底,泉州计划认定8家市级孵化器,推荐申报认定4家省级专业孵化器,并启动新建6家孵化器,分别是:泉州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孵化基地(专业)、晋江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海西(石狮)电子商务孵化器(专业)、石狮高新区创业孵化器、泉港高新技术孵化基地、中国瓷都·德化电子商务孵化园(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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