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日前,《2024年鲤城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五条措施》(简称《措施》)正式出台,涉及创造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优化就业环境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吸引高校毕业生在鲤就业创业。
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措施》明确,要增加市场化就业岗位,全年举办线上线下招聘活动50场以上,发布就业岗位1万个次以上。要提供就业实习岗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科研机构以及大型非公有制企业等单位中征集优质实习岗位1000个以上,给予每个实习岗位1000元/月的实习补贴。要募集就业见习岗位,鼓励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通过岗位见习积累工作经验,全区面向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600个以上。
在强化就业政策方面,《措施》明确,要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就业,对吸纳首次在鲤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与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吸纳一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其他企业按减半标准执行;要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助。对首次到辖区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生活补贴和购房补助,其中生活补贴按照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2万元、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生1万元确定;在鲤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研究生8万元、硕士研究生6万元、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4万元、全日制其他高校本科生2万元、大专生1万元确定;要给予社保补贴补助。对符合条件,首次在辖区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部分予以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最长发放24个月补助。
在提供优质服务方面,《措施》提出,要提供暖心就业服务。提供最长7天求职短期免费住宿,对首次来鲤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优才卡”并享受免费乘坐公交、免费游玩景点、商超打折等服务。要扶持高校毕业生来鲤创业。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申报参加省、市级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给予省级3万-10万元,市级1万-5万元资金扶持;资助一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按每人最高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高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支持。
在优化就业环境方面,《措施》指出,要加强创业能力培养,全年举办“马兰花”创业培训班等各类创业培训活动11期以上,积极发动组织创业大学生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等选拔活动。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获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获评市级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基地)的,按照20万元(一类)、15万元(二类)、10万元(三类)三档标准给予补助。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揭榜挂帅”补贴性免费职业培训学校为毕业年度高校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参加人数给予培训学校每人1000元的补助。
《措施》还明确,依托全省数字人社“一库两平台”,积极发动各类用人单位在平台发布招聘需求,统一归集发布地区岗位信息;针对有就业意向的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身体残疾等困难毕业生,要实施精准就业帮扶指导;坚决防止和纠正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对性别、年龄、学历、民族、地域等的歧视行为,依法打击“黑职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