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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小微企业成长贷”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发布日期:2013/12/6 10:18:01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为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近日与福建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合作开展了“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业务”。为推动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政府增信资金的实施管理,福建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

  为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近日与福建省经贸委、省财政厅合作开展了“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业务”。为推动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政府增信资金的实施管理,福建省经贸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福建省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款资金操作规程(试行)》。

  《操作规程》明确,符合“小微企业成长贷”准入条件的小微企业提出申请并通过当地经贸主管部门和工商银行共同审查确定后进入“万家小微企业池”。企业自愿缴纳贷款余额年化1.5%的“成长基金”,工商银行根据自身内部控制流程审批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后,向当地经贸主管部门提交《“小微企业成长贷”业务推荐函》,经当地经贸主管部门核对“小微企业成长贷”相关信息并审查同意后,出具《“小微企业成长贷”风险补偿备案通知书》,将该笔贷款纳入“增信资金”补偿范围。

  另外,在“成长基金”或“增信资金”代偿后,工商银行应负责按规定启动追偿程序进行追偿。追索回的资金或企业恢复还款收回资金在抵扣追索费用后,按50%比例偿还“增信资金”和工商银行。偿还后仍有结余的部分,归还到“成长基金”账户上。

  《操作规程》特别指出,“增信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增信资金”,截留、挪用“增信资金”及其他违反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追究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将已拨付的“增信资金”全额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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