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孵化器! 登录 注册 +我们微信 | 返回首页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新闻
  • 新闻
  • 政策
  • 技术
  • 创业
  • 孵化器
  • 企业
  • 项目
  • 专利
  • 协会
  • 金融
  • 中介
当前位置:中国孵化器网 > 政策解读 > 园区动态 >  正文
天津高新区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创新创业载体建设
发布日期:2015/9/6 10:53:06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新华网
记者5日从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悉,高新区将设立每年2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为主体的创新创业载体体系。

 

    记者5日从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悉,高新区将设立每年2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和完善以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为主体的创新创业载体体系。

 

    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聂伟迅介绍说,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利用自有的工业房地产、商业房地产建设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每个达标载体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支持各类主体在高新区收购或租用闲置厂房、办公用房建设创新创业载体,给予每个达标载体一次性最高300万元的补贴。

 

    鼓励区内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合作建设众创空间,对每个达标的众创空间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运营补贴。

 

    此外,对在高新区内注册成立的天使投资类基金,政府可最高按80%的比例进行参股,最高出资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对被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债权退出”的方式予以支持。

 

    对在高新区注册成立的创业投资类基金,政府可最高按20%的比例进行参股,最高出资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对被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股权退出”的方式予以支持。

图片新闻推荐
南京出台10条新政
10条新政是南京在特殊时期拿出的特殊举措,促进高校...[详情]
天津推出多项新举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详情]
《郑州市科技企业
为将郑州打造成为国家极具活力的创新创业中心提供强...[详情]
济南出台“双创1
人才兴则城市兴。为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详情]
“1+9”人才政策
记者近日从兰州市委组织部了解到,兰州持续改善“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