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最新下发的《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含众创空间)可享受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相关业内人士表示,减免税政策的实施为孵化器的发展提供了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发展空间。
科技企业孵化器可享多项税收优惠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
此次税收减免政策将使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以下优惠: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新政策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流转税方面,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方面,符合非营利组织条件的孵化器的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孵化器及入孵企业均需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享受优惠
记者了解到,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营业税、增值税优惠政策涉及孵化器和孵化企业双方,双方都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享受。
首先,孵化器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孵化器需符合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发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孵化器应将面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业务收入在财务上单独核算;孵化器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应占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的75%以上(含75%);孵化企业数量应占孵化器内企业总数量的75%以上(含75%)。
而入驻孵化器的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必须在孵化器的孵化场地内;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孵化器前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在孵化器内孵化的时间不超过48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孵化时间不超过60个月;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不大于3000平方米;企业产品(服务)属于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税收新政为孵化器发展添活力
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成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业内人士表示,新政的实施,在当前大的经济环境下,有利于更好地帮助孵化器和孵化企业稳步前进。
合一众创创投孵化中心CEO路俊升表示,新政能够减轻孵化器的税收负担,孵化器就能够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帮助一些新成立的、实力相对较弱的企业成长,增强这些小企业生存和发展的能力,也能够让孵化器有更多空间去将好的项目和企业吸纳进来,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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