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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将分别享受100万和5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
发布日期:2016/11/4 8:57:23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重庆日报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又有利好消息了!10月31日,记者从市科委获悉,《重庆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功能提升激励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我市经科技部认定(备案)且正常运营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又有利好消息了!10月31日,记者从市科委获悉,《重庆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功能提升激励专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出台,我市经科技部认定(备案)且正常运营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将分别享受100万元和50万元财政资金支持,用于提升其对创新创业的孵化服务能力。

 

    “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对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孵化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有重要作用。”市科委相关负责人称,目前,我市拥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国家级众创空间33家。按照《方案》内容,我市将对上述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开展为期一年的培育,包括强化孵化功能、健全投资体系、创新商业模式、提升孵化绩效等4个方面。

 

    比如,在强化孵化功能方面,将围绕研发设计、模型加工、检验检测、小中试生产、样机制造、专利战略、新产品推广创新创业链条,帮助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进一步完善孵化体系,强化孵化功能,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专业化、全过程的孵化服务。

 

    在提升孵化绩效方面,将力争让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的企业和创客团队入驻率超过95%,其中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科技型企业占入驻企业的比重超过80%,众创空间中的科技型企业占入驻企业的比重超过60%。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市将利用财政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采取分类支持、分期拨款的方式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予以支持。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个支持100万元,国家级众创空间每个支持50万元。

 

    此外,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还可享受财政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中的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不过,对存在不端或失信行为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级众创空间,我们将参照《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涉嫌违纪违法的,由有关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纪律和法律责任。”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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