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邯郸市科技企业孵化能力建设,培育更多的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其在建设创新型邯郸中的重要作用,日前,该市科技局出台了《邯郸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了市级孵化器认定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孵化场地手续齐全完备、使用合法;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15家以上,在孵企业应占孵化器内企业的70%以上;具有完善的投融资功能等七项。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在孵企业条件、毕业企业条件、申请材料和申请基本程序等,为市级孵化器认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该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目前,该市拥有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为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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