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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15条税收优惠政策助力高层次人才双创
发布日期:2018/1/24 16:04:51   编辑:中国孵化器网   来源:牡丹江市政府
日前,牡丹江市地税局传来消息,省地税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推动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战略,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税收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15条优惠政策措施,更好地吸引高

    日前,牡丹江市地税局传来消息,省地税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推动实施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战略,会同省委组织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税收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15条优惠政策措施,更好地吸引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税收环境。

 

    据市地税部门介绍,全省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汇聚了在人才发展试验区建设、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等重要人才战略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服务举措。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个税种。其中有对高层次人才取得各类奖金的税收减免,还有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取得财政资金、创业企业投资研发和技术成果转让、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房产、土地的税收减免。

 

    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龙江科技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以及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取得的补助或资助视为省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方面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研发团队股权分红收入,纳税环节递延到现金收入环节,减轻高层次人才税收负担。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单位从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不作为征税收入,调动企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积极性。

 

    为确保落实好15条税收优惠政策,省地税部门将建立高层次人才税收服务示范区、联系点,开展送政策上门,提供精准服务。市地税部门将进一步做好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税收服务工作,开辟专门服务通道,实行跨区通办、延时服务、简并流程和涉税资料等措施,为高层次人才办税提供便利服务,激发广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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