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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创业孵化园公开征集入孵企业(项目)

2026年07月17日 07:44
 

为持续优化创业生态环境,搭建专业化、高效率的创业孵化平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及创业项目健康快速发展,鞍山市创业孵化园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入孵企业(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孵化基地概况

鞍山市创业孵化园创建于2003年,是市委、市政府为鼓励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创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园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开放共享”为原则,以“培养创新型人才,培育创业企业意识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为创业者提供有利于企业生存、发展的服务平台。

园区位于千山区千山西路501号,毗邻鞍山市职教城和奥体中心,距高速公路口4.5公里,距鞍山西站4.4公里,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现隶属于鞍山市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拥有三栋标准厂房孵化场地,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可容纳50户创业孵化企业,先后被国家评为“全国十大创业示范基地”、“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征集对象

1.鞍山市域内高校有创业意愿的应往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创业项目;

2.社会各界具备创业能力和条件的优秀创业者及成熟创业项目;

3.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项目。

三、入孵条件

1.孵化对象为各类自主创业实体,包括创业项目(团队)和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创业企业(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项目所有权、经营权或代理权明晰,主体为企业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项目应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前景,鼓励投资小、见效快、收益稳、易复制的优质项目;

3.优先支持符合鞍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领域,包括新能源、新材料、特色装备制造、现代农业、数字产业等。

四、申报材料

1.《鞍山市企业进驻孵化园申请表》(含附件材料);

2.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已注册)、法人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特定行业的须提供相应许可证、专利证书、授权书等准入资质;

3.项目计划书(简本):包括项目简介、商业模式、运营现状、市场分析、竞争优势、投资估算与回报预测等核心内容。

五、入孵扶持政策

1.基础服务:提供项目推介、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落地对接、补贴申领等服务;

2.发展支持: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县各级创新创业大赛,提升项目知名度与竞争力;

3.专业辅导:配备创业导师团队,提供定制化辅导及财务、法务、人力资源等专业服务,帮助创业者完善成果(创意)、制订商业计划、搭建团队;

4.融资对接:由专业投融资顾问提供需求梳理与融资方案设计,精准对接各类投融资渠道;

5.宣传推广:通过园区平台、媒体渠道及各类交流活动,对优秀项目及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6.场地支持:为入驻企业提供不低于2年的免费办公场地支持。

鞍山市创业孵化园现有多处创业场地,诚邀电商、科技、互联网、物流等领域的初创企业入驻,携手开启创业新篇章!

六、联系方式

供稿 :就业创业服务部

撰稿人 :王子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