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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明年力争达100%
发布日期:2013/6/18 9:49:10  编辑:管理员  来源:本站
近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职工50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明年将努力达到普遍建制的目标。 近年来,市人社部门在加强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指导的基础

        近日,市人社局、市总工会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职工50人以上的单独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明年将努力达到普遍建制的目标。

       近年来,市人社部门在加强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指导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与经营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有力维护了企业职工的薪资权益。据了解,企业工资集体合同中职工50人以上独立建会企业的上报审查率逐年提高,其中 2011年至2013年上报审查率分别达到80%以上、90%以上、95%以上。

       这份实施意见提出,今明两年,所有单独建立工会的基层工会,都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约。对行业、区域工资集体协商和部分不具备实行要约的企业,应由上级工会代表基层工会提出书面要约。记者获悉,对工会发出要约后,规定时间内不应约的企业,上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要采用进企调研、约谈等方式,进行宣传、指导。对拒不应约、拒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将限期予以改正。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开始,三年时间内,各地、各单位将采取集中讲课、以会代训、现场观摩、外出交流等多种形式,每年培训1万名企业职工方协商代表,以确保工资集体协商质量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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